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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源协议有哪些?BSD,Apache,GPL,LGPL,MIT
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,而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97 种。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,GPL,LGPL,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。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,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源协议。这里我们来看四种最常用的开源协议及它们的适用范围,供那些准备开源或者使用开源产品的开发人员/厂家参考。 BSD开源协议(original BSD license、FreeBSD license、Original BSD license)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。基本上使用者可以”为所欲为”,可以自由 的使用,修改源代码,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。 但”为所欲为”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,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 发自己的产品时,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,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。如果再发布 的只是二进制类库/软件,则需要在类库/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。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/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。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,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。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 代码,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,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。而 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,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,在 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。 Apache Licence 2.0(Apache License, Version 2.0、Apache License, Version 1.1、Apache License, Version 1.0)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。该协议和BSD类似,同样 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,同样允许代码修改,再发布(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)。需要满足 的条件也和BSD类似: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,如果你修改了代码,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。 在延伸的代码中(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)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,商标,专利声明和其他 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。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,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。 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,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。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。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 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/销售。 GPL(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)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。GPL协议和BSD,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 许可很不一样。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/免费使用和引用/修改/衍生代码的开源/免费使用,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