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江市:关于统一办理居住证的通知

晋江市:关于统一办理居住证的通知

根据《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为切实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,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,非晋江市户口的外来人员均需办理居住证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 办理时间
每周四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
2 办理地点
一厂行政部(行政文员处),内线:8089
3 所需材料
有效原件身份证、居住证
4 注意事项
1、请以部门/车间为单位分开收集交至一厂行政部办理(初次申领的员工请上交二代身份证,居住证即将到期的员工请上交二代身份证及居住证;
2、初次申领居住证及在证件有效期满前30 天内更新者,均免费给予办理;中途如有损毁、遗失或超出期限外补办者,收取工本费15元,由行政部统一代收交给财务部后上缴至陈埭镇派出所。
3、《居住证》有效期为一年,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,不得出租、涂改、出借、转让。一经查实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4、请全体员工知悉并及时配合办理,避免日后公安机关检查带来困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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